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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10:18   浏览:736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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