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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8)——2015年7月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时间:2015-10-10 03:54   浏览:624
201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8)——2015年7月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菜籽油》(GB153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7个指标。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2批次,涉及12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85%。其中:
  1.抽检食用植物油51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9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脂肪酸组成。
  2.抽检食用动物油脂1批次,检验合格。
  脂肪酸是脂肪族一元羧酸的总称。脂肪酸组成作为油品的特征指标,会随其油料品种的不同而不同,不同品种的油料其脂肪酸组成在不同的碳链上的比例分配是不同的。因此,可通过脂肪酸碳链组成上的配比,与产品标准中的各碳链脂肪酸含量比较,来鉴定油品中是否掺杂其他的油脂。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应尽量避免购买散装油。尽量选择小包装食用植物油。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最后,是要正确使用食用植物油。食用油在使用中要本着先买先用,用完再买的原则。家中不宜贮存过多的食用油。越是质量好的油品,由于其精炼程度高,越容易氧化变质。食用油的储存最好用棕色瓶密封保存,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和潮湿,这样能使食用油的保质期延长。
  业内警示: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油品混装、混存,或设备、容器清洗不彻底引起混杂而造成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的改变,对于此类情况,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二是部分生产者将低值油脂掺入高值油脂中,以次充好,对于此类情况,我局将按照“五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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