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89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68号)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水产及水产制品和保健食品等5类食品共74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89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2.97 %;肉及肉制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5.41%;饮料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93%;水产及水产制品424批次,81批次不合格,占19.1%;保健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江西省永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手工红薯粉丝中检出不得用于该产品中的色素柠檬黄、苋菜红、日落黄、亮蓝;临邑县鸿泰制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雪花粉)中检出不得使用的含铝添加剂(以铝的残留量计);无极甄村第一面粉厂生产的小麦粉(通用)中检出铅超标。
(二)肉制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华香肠(腌腊肉制品)检出禁止使用的兽药沙丁胺醇(限畜肉);宿州市符离集中华烧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符离集烧鸡(卤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长沙顺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湘酱板鸭和农家酱板鸭中防腐剂山梨酸超标。
(三)饮料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济源市冠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蕉乳酸菌饮料中酵母超标。
(四)水产品中不合格样品81批次:其中75批次样品检出不得使用的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分别为:温岭市松门施恩水产品加工厂生产的虾米、福建省连江县闽海土特产加工厂生产的精选海米、福建省闽清佳佳工贸有限公司(分装者)分装的大虾米、大连御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贺朝干水产商行(供货商)生产的海米、红星海产品(供货商)生产的2批次海米、大连中天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大连全顺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大连北海明珠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钩海米、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李萍干海鲜商行经营的海米、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建平海产品超市经营的海米、大连中義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大连华榕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宁波市胖子海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子开洋、浙江省余姚市桐江桥菜场徐小芬摊位经营的小开洋和大开洋、浙江省余姚市余姚镇老许海水产摊经营的中开洋、平阳县吉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开洋、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潘国青干水产商行经营的小开洋、浙江省宁波市江北马玲邦干水产批发部经营的开洋、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周勇兵干水产商行经营的养殖开洋、浙江省绍兴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袁建荣摊位经营的开洋、苍南县海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大开洋、浙江省绍兴市大江市场蒋志华摊位经营的开洋、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如泰副食商店经营的开洋、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龙市场杜国刚经营的开洋、浙江省绍兴市昌安农贸市场鲁伯根经营的开洋、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钟楼路228号温岭市太平路菜市场内林幼玉经营的虾米、宁波江北旺达海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中淡开洋、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自在超市经营的东海海嫂虾米、浙江省温州市兴桥农产品展销中心杭州体育场路经营部(普通合伙)经营的虾米、杭州近江食品市场湘斌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开洋、杭州近江食品市场林友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开洋、杭州近江食品市场张君燕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开洋、浙江省杭州市平阳县吉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开洋(咸干)、上海海天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舟山小开洋(分装)、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何玉莲干炒货经营部经营的开洋、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南素兰副食水产茶叶经营部经营的开洋、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蒋英副食品商行经营的开洋、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振兴海产副食品批发部经营的虾干、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吓林海产商行经营的虾干、福建省福清市玉屏政珍干货店经营的虾干、福建省福清市东门俞华娟干水产品摊经营的虾干、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杨桥超市经营的虾仁、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黄琴妹食品商行经营的虾仁、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秀英食品商行经营的虾仁、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东方名城超市经营的大开洋(虾仁)、福州裕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虾仁、福州海峡副食品批发市场新海达干货商行经营的虾仁、福州海峡副食品批发市场英云干货商行经营的虾仁、福州海峡副食品批发市场祥如商行经营的虾仁、连云港华恒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开洋海米、连云港华恒水产有限公司(分装)的虾米(海米)、连云港水产公司生产的海米、连云港市明阳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开洋(海米)、赣榆县海头镇生祥水产销售门市部经营的海米、新浦区广场社区振强海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海米、连云港市新浦区波旺海产品经营部经营的大海米、海州区太平水产品批发部经营的海米、射阳县黄沙港镇建祥海产品门市经营的海米(大)、射阳县合德镇张燕海产品店经营的海米(大)、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干货批发市场生产的海米、江苏海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开洋(咸干)、盐城市海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开洋海米、深圳市惠三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到来龙悦购物中心经营的虾米、湛江市符湾海产商行经营的小虾米、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豪雄食品批发行经营的海米(兴隆虾米)、大连御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海米和精选大海米、厦门沃丰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响螺片和深圳市福田区健民客家干货批发行经营的虾米;福州海峡副食品批发市场海之源商行经营的2批次虾仁检出不得使用的色素柠檬黄和胭脂红;大连市金州区金发地市场齐鑫干海摊经营的海米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色素日落黄;连云区陶鑫鑫商贸行经营的鱿鱼片(水产干制品)中防腐剂山梨酸超标;大连市金州区金发地市场小吴干海产品商行经营的海米、大连三八商城沐和海产品经销部经营的海米中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色素胭脂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16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1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22家,分别是:北京古船米业有限公司、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成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广州皇上皇集团有限公司肉食制品厂、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河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夫山泉浙江千岛湖有限公司、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鹭食品有限公司、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市梦婕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瑞安市华盛水产有限公司、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温州香海食品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粮食及粮食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产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及粮食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水产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关于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的小贴士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