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53)——2015年9月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蔬菜、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7个指标。共抽检蔬菜及其制品样品141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42%。其中:
1.抽检蔬菜9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4%,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啶虫脒、氟虫腈。
2.抽检蔬菜制品14批次、食用菌制品29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业内警示:啶虫脒属于新型杀虫剂,氟虫腈属于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啶虫脒和氟虫腈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
消费提示:购买一般蔬菜先用清水至少冲洗3-6遍,然后泡入淡盐水中再冲洗一遍。对包心类蔬菜,可先切开,放在清水中浸泡1-2小时,再用清水冲洗,以清除残附的农药。对豆类蔬菜,在下锅炒或烧前最好先用开水烫一下,可去除部分农药。或用淘米水洗菜能除去残留在蔬菜上的部分农药。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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