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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55)——2015年9月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时间:2015-11-25 04:30   浏览:553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55)——2015年9月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水产品、水产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卫生部食品整顿办函〔2010〕50号文件)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四环素,土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兽药残留10个指标。共抽检水产品94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0.64%。其中:
  1.抽检水产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2.8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环丙沙星+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镉。
  2.抽检水产制品1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可作为动物用药品,在动物体内吸收快、分布广、生物利用度高、代谢快,是一种低毒、低蓄积药物,虽然其毒性不强,但是人使用过量后,可引起机体肠胃道反应、致幼年动物关节病变。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真菌和原虫等病原体均有杀灭作用。硝基呋喃类药物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以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所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但由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中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22日将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列入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镉为重金属,主要来自污染的环境。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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