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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1)——2015年9月薯类及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时间:2015-12-04 04:14   浏览:813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1)——2015年9月薯类及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薯类及膨化食品主要包括膨化食品。抽检依据是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2760-2011、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等理化指标;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总砷、铅、硫酸铝钾等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合成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等13个指标。共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样品48批次,涉及9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8%,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硫酸铝钾(铝的残留量)。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膨化食品添加铝的添加剂是为了增加口感的酥脆,但是长期摄入含铝食品会给人体带来危害,容易引起脑组织及智力的损害,导致老年痴呆。同时,还可降低饮食中磷的吸收率和吸收量,从而影响钙的吸收,使骨骼含钙量降低,造成骨骼缺钙、骨折。并且从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这三种含铝添加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明矾)和硫酸铝铵。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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