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上海市Ⅰ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2015年12月9日)
转载自上海市食药监局官网
2015年9月,市食药监局共监测Ⅰ级食品10大类33小类389件食品样品,监测项目涉及12个大类283个项目16046项次,样品来自本市15个监测区域的95个监测点,总体监测合格率为98.2%,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一、监测结果分析
(一)监测食品
共监测10大类33小类389件I级食品样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30件)、食用油及其制品(16件)、肉及肉制品(100件)、蛋及蛋制品(15件)、蔬菜及其制品(42件)、水果及其制品(34件)、水产及其制品(65件)、乳与乳制品(35件)、特殊膳食(25件)、餐饮食品(27件)等10大类(见图1)。图像
图1 监测Ⅰ级食品分布情况
(二)监测项目
共监测12大类283个项目16046项次。包括:重金属和元素(6项)、兽药残留(46项)、农药残留(131项)、真菌毒素(8项)、生物毒素(2项)、食品添加剂(12项)、非食用物质(20项)、加工产生有害物质(4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8项)、质量和理化指标(3项)、营养学指标(35项)、指示菌和致病菌(8项)(见图2)。图像
图2 监测项目分布情况
(三)样品来源
上述389件样品来源于15个区域95个固定监测点。其中,生产环节7家企业,流通环节64家企业(包括6家批发市场、25家集贸市场、33家卖场超市),餐饮环节24家企业(包括14家公共餐饮单位、10家集体配送单位和3家集体食堂)。
(四)监测结果
依据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地方标准评判,389件样品中7件不合格,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8.2%,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粮食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油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等7大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和肉及肉制品、的合格率分别为97.6%、96.9%和96.0%。对不合格食品,市食药监局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风险防控建议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
(一)给消费者的建议
1.水产品应低温下贮存,避免受致病菌污染,且适量食用。
2.鲜禽肉和肉制品等食用时应烧熟煮透,防止食物中毒。
3.加工食品过程中应保持操作环境清洁,并做到生熟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二)对企业的建议
1.上述“对消费者的建议”中的1-3项,企业也同样适用。
2.集贸市场内鲜冻禽肉等食品经营者在贮存、经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清洁卫生、温度控制等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水产品养殖者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清洁水域养殖水产,避免源头污染;经营者应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销售水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