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17)——2015年12月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蔬菜、蔬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49个指标。共抽检蔬菜及其制品样品140批次,涉及10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71%。其中:
1. 抽检蔬菜10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毒死蜱。
2.抽检蔬菜制品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业内警示:毒死蜱为杀虫剂,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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