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2-18 10:24   浏览:634
关于公布《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的通告
2016年  第1号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
序号
品种
定义
01
地方传统特色豆干类
有30年以上历史,以传统方式生产的,以黄豆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浸泡、磨浆、煮浆、点卤、压制成型、烧煮、回锅或不回锅、冷却、包装制成的,富有韧性的非发酵性豆制品,包括马桥豆腐干、枫泾豆腐干、金泽豆腐干等。
02
地方传统特色蒸糕或松糕类
有30年以上历史,以传统方式生产的,以梗米、糯米为主要原料,经配料、调粉、包馅或不包馅、成型、蒸煮或不蒸煮、烘烤或不烘烤、冷却、包装后制成的蒸煮类或烘烤类糕点,包括崇明糕、枫泾状元糕、金泽状元糕、叶榭软糕、高桥松饼、高桥松糕等。
03
地方传统特色白切羊肉
有30年以上历史,以传统方式生产的,以羊的胴体、内脏、头、四肢下部(腕及关节以下)等为原料,适量添加酒、姜、盐等辅料,不添加酱油,经加水烧煮即成,当天食用的熟肉制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