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监督抽检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标准信息
征求意见
知识之窗
加入协会
入会须知
入会流程
会员申请
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登陆
登录
友情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质量协会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中国食品科技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菌落总数超标处罚适用条款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0 03:18
浏览:849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菌落总数超标处罚适用条款的批复
沪食药监餐饮〔2016〕170号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菌落总数超标处罚时适用条款的请示》(青市监法〔201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监督抽检发现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包括盒饭和桶饭)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DB31/2023-2014)的,违反条款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特此批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