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2016年2月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56号)
2016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9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占1%。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智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阪崎肠杆菌;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中氯的检出值为9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38mg/100kJ,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下限低3mg/100kJ。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企业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单位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防控风险。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合格样品192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样品信息
2.婴幼儿配方乳粉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