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方案》和《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考核办法》的通知(2016年4月29日)
沪食药安办〔2016〕66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本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进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方案》和《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考核办法》,此项工作将与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县一并进行年度考核,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方案
2.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考核办法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