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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57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5-18 05:14   浏览:422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57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57号),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为:标示生产企业为吴川市振文强力酒厂的经典一滴香酒,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2月1日对吴川市振文强力酒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生产的“经典一滴香酒”(生产日期2013年09月28 日,规格为400ml/瓶 20%vol)1000瓶已全部销售给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无库存。执法人员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责令其进行整改。2016年2月7日,该企业递交了《整改报告书》,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白酒和配制酒为同一条生产线,同用一台灌装机,由于清洗不当容易造成配制酒中甜蜜素成分残留在白酒中。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16年3月2日,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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