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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1)——2016年3月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时间:2016-06-22 09:27   浏览:775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类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关于转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10〕139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60号公告、《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43个指标。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344批次,涉及9个生产省份,发现5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5%。其中:

  1.抽检水产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0.26%,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孔雀石绿。

  2.抽检蔬菜8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2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毒死蜱。

  3.抽检禽肉及副产品185批次、水果类4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小贴士:

  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都属于喹诺酮类化学合成抗菌药,均系水产品养殖和运输过程违规使用渔药所致。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和杀寄生虫的化学制剂,可致癌,农业部已将孔雀石绿列为水产品的禁用物质。

  毒死蜱为杀虫剂,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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