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是瓶(桶)装饮用水、果、蔬汁饮料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亚硝酸盐、余氯、溴酸盐、挥发性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物等25个指标。共饮料样品43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其中:
抽检瓶(桶)装饮用水29批次、果、蔬汁饮料14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