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处办〔2016〕133号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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