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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72号)

发布时间:2016-08-11 05:15   浏览:473

2016年第72号

质检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局对历年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我局决定宣布失效一批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现予以公告,相关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质检总局

201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公告72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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