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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跨境电商线下店现场销售食品须办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6-09-08 04:51   浏览:509
    千龙网北京8月31日讯 8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对重庆食药监《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请示》作出回复。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复函中指出,食品跨境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不销售食品的,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该展示(体验)店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现场不销售食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调,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有销售行为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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