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抽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2 01:56   浏览:1098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5号)和《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8号),其中涉及本市不合格样品4批次。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特易购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上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宴蟹糊菌落总数超标的核查处置情况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特易购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上南路分公司落实不合格食品的停售和召回等措施,并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食品质量。经查,该公司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述食品共进货24瓶,已销售18瓶,库存6瓶已下架并销毁。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对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商场和上海世纪联华成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旭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绢豆腐和纨豆腐大肠菌群超标的核查处置情况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向上述两家经销商分别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落实不合格食品的停售和召回等措施,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经查,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商场共进货被抽检批次的“绢豆腐”30盒,已销售21盒,被抽样9盒,该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世纪联华成山超市有限公司也予以立案调查,该公司共进货被抽检批次“纨豆腐”15盒,销售5盒,索证索票齐全。鉴于该公司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表明其不知道进货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生产商上海旭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对该公司生产的同品种不同批次食品进行再次抽检复查,结果均合格。该公司排查此次在流通环节抽样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与温控不达标有关,并表示将督促经销商加强冷链过程管控,共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对今良食品专营店在一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晋江市灵源三兴食品厂分装的白砂糖色值超标的核查处置情况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向上海今良食品有限公司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落实不合格食品的停售和召回等措施,并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食品质量。经查,该公司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述食品共进货白砂糖40包,已销售29包,报废11包,索证索票齐全。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