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抽检样品共计296批次,其中合格285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果制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胭脂红、安赛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糕点6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酸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