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总局关于将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3T3中性红摄取光毒性试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16年第147号)

发布时间:2016-11-16 09:24   浏览:62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3T3中性红摄取光毒性试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作为第18项毒理学试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六章。

  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3T3中性红摄取光毒性试验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7日

2016年第147号通告附件.docx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