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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05:16   浏览:535

食药监食监三〔2016〕139号

总局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14日

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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