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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57号)

发布时间:2016-12-01 09:14   浏览:686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5类食品4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果及其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保健食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乳制品102批次,豆制品1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潮之选专营店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凉果厂生产的丁香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0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亚历蒂斯食品专营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标称杭州哎哟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核绿葡萄干,柠檬黄检出值为0.001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三)岐皇食品专营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标称行唐歧皇枣业有限公司委托行唐县鏊泰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饯红枣,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7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1.5倍。

  (四)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湘大保健品经营部和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洁康保健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威莱斯牌芦荟胶囊不合格:(1)2批次霉菌检出值分别为7500CFU/g和17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CFU/g)分别高299倍和67倍。(2)1批次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7MPN/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92MPN/g)高4.1倍。

  (五)菏泽方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鑫福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鑫福来牌钙铁锌硒多维咀嚼片,维生素A检出值为1.31mg/100g。比标准规定(9.88 mg/100g—18.53mg/100g)下限值低86.7%。

  (六)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深康分店销售的标称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奥力牌绿茶肉碱胶囊,肉碱检出值为23.0g/100g。比标准规定(不低于30.0g/100g)低23.3%。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江苏、山东、湖南、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1.docx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2.xls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3.xlsx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4.xls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5.xlsx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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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8.xls

2016年第157号通告附件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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