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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3 01:17   浏览:817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保障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缓解视疲劳、增强免疫力、抗氧化等3个保健功能的名称及释义(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联 系 人:靳发彬
 
  联系电话:010-88330535,88374394(传真)
 
  电子邮件:jinfb@sfda.gov.cn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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