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表示,发改委和工信部日前批复了国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计划2017年上半年编制完成省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年底前,实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分离。
批复内容要求,各地要健全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设置行政壁垒,不得新设行政许可,防止排斥市场竞争和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同时,各地要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2017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12月31日前要实现分离。
对于此次盐业体制改革,有专家表示,这对于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将产生深远影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食盐市场制假贩假问题,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
同时,放开跨区销售和改革政府定价机制,引入竞争将倒逼食盐经营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出清低效落后资产和产能。行业将迎来一轮重组兼并的热潮。
在甘肃省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甘肃将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和零售价格,改革过去食盐政府定价机制,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食盐价格,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只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四川省也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同时,要求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对于保持盐业市场稳定的问题,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各省区市在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都对保障食盐稳定供应,特别是安排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