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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显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发布时间:2017-01-18 02:36   浏览:680

    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监督抽检作为重要抓手,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领公众科学消费、引导社会全面共治为目标,有序有力、全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显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样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6.8%,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一是大宗日常消费品抽检合格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粮食加工品为98.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为97.8%,肉、蛋、蔬、果等食用农产品为98.0%,乳制品为99.5%。二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其中有0.9%的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4%的样品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三是1299家大型生产企业的18030批次样品和19家大型经营企业集团2949个门店的30599批次样品的合格率分别为99.0%和98.1%,比总体合格率分别高出2.2和1.3个百分点。

  特别是从2014至2016年的抽检情况看,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9类的抽检合格率逐年升高。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品种和指标,如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小麦粉中的黄曲霉毒素B1、蛋制品中的苏丹红等,三年抽检样品均全部合格;花生油中的黄曲霉毒素B1、水果干制品中的菌落总数、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中的甜蜜素等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

  2016年抽检中,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33.6%;二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30.7%,其中因致病性微生物导致的不合格样品占此类不合格的25.6%;三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17.5%;四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8.2%;五是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5.5%;六是生物毒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1.1%;七是检出非食用物质,占不合格样品的0.7%;八是其他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2.7%。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源头污染,包括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导致重金属和有机物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农药兽药、农业投入品的违规使用导致农药兽药残留等超标;二是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当,比如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环境或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艺不合理,出厂检验未落实等;三是当前基层监管人员总体能力水平与监管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适应。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2016年共处置生产经营单位9264件次,罚没总额达1.2亿元,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428.2吨、召回326.9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处置信息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国家、省、市、县四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及时有效组织专项抽检。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2016年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序号

食品种类

抽检项目/项

抽检数量/批次

样品合格数量/批次

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

抽检样品合格率

1

粮食加工品

39

29473

28945

528

98.2%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0

8841

8646

195

97.8%

3

调味品

47

16563

16093

470

97.2%

4

肉制品

34

13866

13583

283

98.0%

5

乳制品

46

3318

3303

15

99.5%

6

饮料

87

23456

22346

1110

95.3%

7

方便食品

25

3042

2867

175

94.2%

8

饼干

28

2384

2249

135

94.3%

9

罐头

37

3956

3886

70

98.2%

10

冷冻饮品

20

1138

1073

65

94.3%

11

速冻食品

32

6088

6058

30

99.5%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31

3313

3202

111

96.6%

13

糖果制品

22

5539

5447

92

98.3%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27

11450

11342

108

99.1%

15

酒类

26

12702

12127

575

95.5%

16

蔬菜制品

34

10979

10525

454

95.9%

17

水果制品

29

6995

6625

370

94.7%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9

7255

6946

309

95.7%

19

蛋制品

12

2021

2013

8

99.6%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4

211

211

0

100.0%

21

食糖

15

2166

2071

95

95.6%

22

水产制品

36

6358

6085

273

95.7%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20

2383

2291

92

96.1%

24

糕点

30

26072

24345

1727

93.4%

25

豆制品

30

5408

5294

114

97.9%

26

蜂产品

26

2802

2696

106

96.2%

27

保健食品

-1

4268

4185

83

98.1%

28

婴幼儿配方食品

61

2532

2500

32

98.7%

29

特殊膳食食品

45

707

677

30

95.8%

30

餐饮食品

97

7870

7707

163

97.9%

31

食用农产品2

208

23003

22540

463

98.0%

32

食品添加剂

27

1290

1288

2

99.8%

注:1.保健食品按备案产品质量标准检验。2.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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