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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召开食品经营企业大会 进一步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4-05 03:40   浏览:5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进一步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30日下午,上海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大会暨2017年本市食品经营企业工作会议。

  会上,上海市食药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首先围绕从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从严落实“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责任、从严落实“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责任、从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从严解决当前本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处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着力形成食品安全共享共治格局等七个方面,对《条例》这部“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进行培训和解读。阎局长指出,随着《条例》的实施,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错时监管等方式,严查食品安全薄弱环节,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全面建设“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和“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等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设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同时,阎祖强局长在最后讲话时充分肯定本次会议成果:一是向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和食品经营企业详细解读了《条例》及其制定过程,强化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二是各与会企业共同向全社会作出神圣、庄严的承诺,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三是代表企业的交流发言质量很高,并且能够严格经营管理,经得起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经营企业要向他们学习。四是通过食品安全法规现场微信考试的形式强化了记忆,落实了《条例》关于培训考核的相关要求。五是张准民副局长关于本市食品经营安全工作的总结和部署囊括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要点和关键,与会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执行和落实相关要求。

  阎局长最后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3月17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韩正书记关于以食品安全“四个强化”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制度+科技”监管。二要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构建食品安全群防共治的格局,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三要全面依法从严监管,强化全程监管,依法严惩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加强行刑衔接,只要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由许瑾副局长主持。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总结了2016年全市食品经营安全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会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智奥一号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众敏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作了交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200家企业签订了《上海市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诚信自律,确保食品安全。各参会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通过手机微信平台现场参加了食品安全法规考试。

  本市各主要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专家代表、社会监督员、相关部门代表以及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代表逾8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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