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食药安办主任阎祖强汇报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备案办法》)的起草过程、起草思路和特点、主要内容,以及有关工作建议。与会人员就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的适用范围、行业自律、经营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认为,《备案办法》是本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完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综合治理的配套制度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食品突出问题而起草制定的创制性制度,对于提升市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有着积极意义。会议决定,将在进一步完善《备案办法》后按程序发布。
市食药安委主任、副市长许昆林强调,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本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及上海市委韩正书记对本市食品安全“四个强化”(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以及3月17日市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认真抓好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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