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餐饮配送监管指导意见
由于餐饮配送环节监管的特殊性,在主体认定、处罚管辖、证据采集等方面都与餐饮环节的常规监管存在着较大差异,为指导基层进一步做好餐饮配送环节的监管,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定餐饮配送环节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下列监管要求:一是从事餐饮配送服务主体的认定原则;二是餐饮配送环节重点检查内容;三是违法证据采集和固定方法;四是餐饮配送环节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管辖和实施要求。
二、开展网络订餐高风险食品抽检
自2016年10月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订餐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餐饮单位自制并经配送的色拉、生食动物性海产品、冷面、现榨饮料、冷加工糕点、饼干、寿司、三明治、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截至今年1季度,共开展网络订餐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1400余件,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样品按照相关规定对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相关单位加强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三、督促平台加强送餐环节管理
在加强监管和抽检的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建立餐饮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前,“美团点评”“饿了么”等平台已在本市推行加强配送环节管理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强送餐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高风险食品冷链配送,制定配送箱包清洁消毒规程,设计便于清洁的配送箱包,向入网餐饮单位提供合格食品容器等。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联合市总工会,共同建立网络订餐平台送餐人员登记和管理信息平台,一方面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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