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药械流〔2017〕106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化妆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护肤和理性消费意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具体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5·25护肤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护肤,美丽人生”,今年突出科学防晒专题。
二、活动安排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宣传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化妆品基本知识和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化妆品消费提示、投诉举报方式、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等内容开展。5月23-27日,我局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展板、讲座、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其中,5月25日,在全市开展“5·25护肤日”主题宣传活动:
市级层面:我局会同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静安市场监管局,在静安公园举办“5.25护肤日”宣传活动,邀请相关哨点医院、协会、专家、媒体共同参与,设立主题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
区级层面: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选择辖区人流相对密集的商业中心、广场等场所,通过现场咨询、播放视频等多种形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近日,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向各区市场局寄送宣传手册等相关资料,同时发送活动宣传片、手册等电子版材料,供各区印制和使用。各区结合辖区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准备有特色、有主题的各类宣传资料,积极做好本次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建立化妆品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二)增强活动实效。围绕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宣传工作平稳有序。
(三)及时总结成效。各单位应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情况,收集相关影像资料,形成简报信息,于6月1日前将本部门近期开展宣传的信息、相关资料和宣传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市局化妆品监管处。
附件:宣传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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