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2017〕121号
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和统一部署,定于2017年6月在全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上海四个“新作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提升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局系统生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7年6月。
活动主题:围绕“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落实硬政策”展开。
三、组织领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直属单位党政领导负责开展本单位和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学习、筑牢理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贯活动,特别要抓好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各单位要对照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防范内容,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精准防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牢安全生产理念。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认真策划方案,丰富活动载体,加强组织协调,举办好“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宣传载体,讲典型事,树典型人;组织开展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摄影、征文等活动,吸引、调动群众参与,推动安全文化发展,营造“人人想安全、人人守安全”的浓厚氛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危化品使用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教训,警示全体人员。
(三)强化危化品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使用存储危化品的单位,要加强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对危化品采购环节、使用环节、储存环节、运输环节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查看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责任是否明确,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造册登记,逐条进行整改,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切实管好用好危化品,防范重大安全事故。
(四)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各配备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的单位,要严格车辆管理,制定完善本单位车辆管理规定,落实车辆统一集中停放制度,严禁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加强车辆的使用审批、运行监管。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及时进行车辆换季保养和日常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司勤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和警示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五)防台防汛、减少损失
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办公条件,制定完善防台防汛预案,明确分工和组织方法。配齐配足相应的防汛器材设备,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作好预防和准备工作,减少灾害损失。
(六)积极演练、提高能力
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按照已有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存贮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将危化品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自救能力。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6月15日和7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23118105
邮箱:wanghongbao@smda.gov.cn。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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