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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23 02:01   浏览:453
      市局近日召开2017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布置会,对工作质量分类监管的要求、程序、组织形式和时间进度进行布置,同时讲解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的考核项目、内容、方法以及现场考核中应关注的重点。
      本次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分为现场考核和评价分类2项内容,分类监管的范围为承担2016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检验机构,以及本市其他依法设置和授权的检验机构。依照考核结果,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优先安排考核评价为Ⅰ类和Ⅱ类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查、生产许可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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