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汤某等人为增加宰杀后牛肉的重量,向活牛胃部插管进行初步灌水,并于宰杀时再使用水泵通过牛血管向牛体内二次注水,随后黄某等加入。2016年4月,南通警方发现了这起销售注水牛肉案件。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汤某、李某等7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共计近60吨,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270多万元。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生产、销售的注水牛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在产品中掺假、掺杂,使产品降低了使用性能,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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