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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 05:24   浏览:602

沪食药安办〔2017〕55号

 

各区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全面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和市食药安办《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药安办〔2017〕44号)的有关要求,市食药安办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食安药办和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开展“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二、主要内容

  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三、参加竞赛人员

  本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广大市民和中小学生。

  四、活动目的

  通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使参赛对象进一步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一)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二)引导消费者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周期间,通过分析市民答卷,筛选错误率较高的食品安全认知误区,由权威专家进行解读,正确引导广大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

  (三)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通过食品安全常识的学习和竞答,提高学生们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自觉养成科学饮食,拒绝路边小商贩兜售的零食和“垃圾食品”。

  五、活动形式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

  各区食药安办根据本次竞赛宣传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市民和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选拔活动(7月20日前)

  各区食药安办在广泛宣传培训的基础上选拔竞赛选手,参加全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每个区选拔3名选手参加全市竞赛(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市民和中小学生各1名)。

  (三)初赛(7月底)

  全市各区抽签分为二组,每组8队参赛队,通过必答题和抢答题竞赛,初赛各组获得前三名的队进入决赛(共6个队)。

  (四)决赛(8月份)

  通过竞赛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食药安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注重活动实效。宣传周期间,各区要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知识竞赛活动。

  (三)及时总结成效。各区要围绕宣传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按照宣传周活动方案抓好落实。活动期间,注意收集宣传资料与现场活动的照片。活动结束要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8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活动总结至市食药安办。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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