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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 05:25   浏览:689

沪食药安办〔2017〕54号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上海铁路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食药安办〔2017〕44号)要求,现定于6月30日(周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展览中心(南京西路1333号7号门)友谊会堂二楼影剧院举行“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届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范围

  1.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

  2.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有关领导;

  3.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

  4.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上海铁路局领导;

  5.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各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领导;

  6.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

  7.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社区居民代表;

  8.部分媒体代表。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区食(药)安办负责通知所属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领导,凭会议通知(剧场票)准时出席启动仪式;

  2.请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安排20名监管人员代表着制服参加启动仪式;

  3.请市农委安排25名种养殖企业代表,市质监局安排25名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市食药监局安排150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4.请徐汇区、黄浦区、静安区食药安办各安排30名社区居民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5.请参加启动仪式的所有人员当天下午13:20前进入影剧院;

  6.为保持会场安静,请与会人员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周三)前反馈出席人员名单。请参加启动仪式的同志事先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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