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中国台北发布通告G/SPS/N/TPKM/430/Add.1号,该通报是对2017年4月5日食品残留限量标准(G/SPS/N/TPKM/430,2017年6月29日生效)通报的补充,修订了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取消了茶叶中杀菌剂氟吡菌酰胺(Fluopyram)6.0ppm的限量要求。
更多详情参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TPKM/17_2983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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