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410号法规,修订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和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修订内容如下:1. 附录II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清单中增加了新铃兰醛(3-and4-(4-Hydroxy-4-methylpentyl)cyclohex-3-ene-1-carbaldehyde (HICC))、苔黑醛(atranol)、氯化苔黑醛(chloroatranol)3种化学物质。2. 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中删除了第79行新铃兰醛(已加入禁用物质清单)的使用内容。该修订内容自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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