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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16号)

发布时间:2017-08-18 02:55   浏览:568

青岛众品鑫茶叶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1.更衣室内洗手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5条款关于更衣室应设置洗手设施的要求。
  2.车间内使用的消毒剂无标识且缺少相应的使用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8.3.6条款关于消毒剂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的要求。
  3.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情况的检查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6.4.2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管理方面

  1.缺少包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不符合GB 14881中第7.4.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包装材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2.缺少食品原辅料的贮存、保管和领用出库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等环节详细记录,确保对产品从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但未按期进行自查并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条关于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的要求。
  2.缺少2017年的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未记录2017年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具体控制参数。不符合GB 14881中第14.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加工过程,确保对产品从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3.缺少红茶发酵箱、振动理条机生产设备。你公司声称已损坏,搬离车间送去维修。用于盛放半成品的冰柜缺少温度监测记录。缺少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5.2.3条款关于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的要求。

  四、产品检验方面

  1.缺少评茶用干平台,测定碎茶用标准检验筛破损。不符合GB 14881中第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能力的要求。
  2.缺少2017年度茶叶出厂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关于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规定。
  3.未能提供产品留样及相关留样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9.3条款关于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

  缺少2017年度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14.1.1条款关于应对贮存、销售环节详细记录,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

  缺少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及不安全食品的召回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第6条关于不合格品处置和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要求。

  七、从业人员管理方面

  1.缺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和考核记录。缺少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12.3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2.企业有三名职工的健康证明已过期。不符合GB 14881中第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

  缺少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及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第8条关于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演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检查情况反馈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你公司要积极配合辖区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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