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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0:33   浏览:572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程序,商务部决定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office@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商务部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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