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将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和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分级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办法》(以下称《办法》)培训班,于9月28日,在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举办。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主持培训并作了《办法》出台的目的和重要性的解说。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党凯主讲了《办法》的条款。《办法》共有五章二十六条。主要有,总则、风险分级、信用分级、分级管理和附则。《办法》规定,结合企业的风险特点,根据食品类别、消费对象、条件保持、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风险为,低、较低、中等和高四个级别。根据监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综合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管检查、监督抽查以及行政处罚等信用档案记录,评定为守信、基本守信、信用缺陷和失信四个等级。《办法》还规定,根据食品生产风险的因素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将实行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分别为A、B、C、D四个级别。等级为D的食品生产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直至责令停产停业。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分级,将每年评定一次。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等专家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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