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关于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指南》等要求,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等工作,现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我局仓储与科技司。
附件:1.《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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