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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66号)

发布时间:2017-10-28 03:46   浏览:677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肉制品等6类食品4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乳制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2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1批次,罐头32批次,肉制品9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得利(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法国)经销的总统牌安文达切丝奶酪,酵母检出值为390 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0 CFU/g)高出6.8倍。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京东中国特产·湖南馆(经营者为湖南味庄商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京东(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子腐乳王,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550CFU/g、370CFU/g、<10CFU/g、40CFU/g、18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淘宝网黔北山货郎(经营者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舟镇贡八方土特产店)在淘宝(网站)销售的标称遵义汇川区袁豆花豆制品厂生产的袁豆花香豆腐,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570CFU/g、220CFU/g、310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上海、湖南、贵州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湖南、贵州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1.doc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2.doc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3.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4.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5.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6.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7.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8.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9.xlsx

2017年第166号通告附件1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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