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围绕国内贸易“发展流通、促进消费”两大任务和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大市场、增加商品有效供给、提升生活服务品质、优化消费环境等六大举措开展的具体工作。同时,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市场保供等相关工作部署情况。专项行动督查将通过书面检查和实地督查方式开展。
督查结束后,商务部将汇总督查结果,总结提炼各地先进经验,向国务院报告扩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以适当形式向地方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内贸流通改革创新试点选择和内贸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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