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部署河南、广东、海南、贵州和云南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购进假冒产品的经营者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犯罪调查,控制产品风险;酒吧等经营者凡采购并销售上述两种产品的,要就地封存,停止销售,查清采购来源,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停止饮用上述两种产品,凡发现销售上述两种产品的,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涉事产品图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25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