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总局现将遴选出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咨询专家候选人主要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食注册司反映。
公示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88330584
邮箱:tsszcec@cfda.gov.cn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咨询专家候选人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食注册司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咨询专家候选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