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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2017003号)

发布时间:2017-12-15 04:27   浏览:996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保化〔2017〕90号),我局采取“双随机”原则,组织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无锡丝密斯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编号

苏妆20160212

检查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日期

2017121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依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产品批生产记录不完整;
  2、清洁区(灌装间)回风口积灰严重;
  3、生产用消毒酒精无专门设施储存;
  4、产品留样数量不足。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2 7


企业名称

无锡市永宁日用化学品厂

生产许可证编号

苏妆20160241

检查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日期

2017121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依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产品批生产记录不完整;
  2.灌装间回风口积灰严重;
  3.灌装设备未在容器清洁消毒间内进行清洗消毒;
  4.原料标识卡上记录的退料数量和实际库存数量不符合;
  5.产品留样数量不足。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 1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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