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01号),涉及本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1号店自营销售的乖乖夹心米果-巧克力味
(一)食品名称:乖乖夹心米果-巧克力味;规格型号:132克/袋;生产日期:2017-02-05;商标:乖乖;标称生产者:嘉年华(天津)国际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号店自营运营方上海智奥一号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调查,企业共购进上述食品1400袋,合计184.8公斤;已售1400袋。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对上述产品下架、召回,并对上海智奥一号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二、特产中国·休宁馆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木榨菜籽油
(一)食品名称:木榨菜籽油;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17-03-23;标称生产者:黄山余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酸值(KOH),铅(以Pb计)。
(二)经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号店平台运营方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调查,特产中国·休宁馆为黄山市怡兴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1号店平台的入驻商家。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