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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1期)(2017年12月25日)

发布时间:2017-12-27 11:07   浏览:1071
2017年  第3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1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家乐福(网站)销售的开心果(分装)

  (一)食品名称:开心果(分装);规格型号:120克/袋;生产日期:2017-01-18;商标:佳时及图形商标;标称生产者:浙江佳时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经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家乐福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累计销售不合格食品28件。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家乐福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下架不合格产品并组织召回,进行原因排查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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