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第3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2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号店吴大姐旗舰店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老卤咸肉
(一)食品名称:老卤咸肉;规格型号:400克/袋;生产日期:2017-07-26;标称生产者:合肥庐香腊味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号店平台运营方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调查,1号店吴大姐旗舰店为合肥庐香腊味有限公司在1号店平台的入驻商家。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