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本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和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全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坚持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望作为努力方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格局。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本市各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规范引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科学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坚持齐抓共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标准更加健全,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格局得到巩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7年,本市各类食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5%;年食品抽检数达到10件/千人;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得分为82.5分;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为76.1分;本市全年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3起,中毒人数142人(无死亡),中毒发生率为0.59例/10万人口,继续保持较低水平,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情况
(一)行政许可情况
目前,全市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等许可证共205098张,同比减少18.3%。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202755张:包括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27849张、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或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7490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1608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148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587张(见图1)。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比分别增减-10.7%、-31.9%、23.3%、-6.3%、3.9%。
图1 2017年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1.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情况:
2017年全市新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150张、延续255张、变更386张、注销306张。目前,本市共有1481户食品生产企业获得160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148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获得148张许可证(见图2)。
图2 2013-2017年上海市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企业情况
从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化构成情况看,2017年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年销售额或产值2000万元以上)总数明显增加,规模以下的食品生产企业总数有所下降,但食品生产企业总量中规模以下仍然占大多数(见图3)。
图3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规模构成情况
2.食品经营主体许可情况:
(1)食品销售经营主体许可情况:2017年全市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48272户、延续9785户、变更8141户、注销27812户。目前,全市共有食品销售经营主体127849户,按经营方式分类情况见表1。
表1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销售经营方式分类情况
年份 |
批发 (户) |
零售 (户) |
批发兼零售 (户) |
其他 (户) |
总数 (户) |
2017 |
32395 |
83586 |
9547 |
2321 |
127849 |
2016 |
44805 |
125887 |
17098 |
- |
187790 |
2015 |
39350 |
116692 |
15724 |
277 |
172043 |
2014 |
27892 |
108456 |
13441 |
233 |
150022 |
2013 |
23218 |
101140 |
12668 |
172 |
137198 |
(2)餐饮服务单位许可情况:2017年全市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或食堂)26058户、延续7799户、变更4440户、注销7975户。目前,本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74906户,其中公共餐饮单位53554户【特大型饭店101户、大型饭店2230户、中型饭店9068户、小型饭店28500户、其他13655户(包括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食堂13315户、现制现售7559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69户、中央厨房123户、其他餐饮单位86户(见图4和图5)。
图4 2017年上海市餐饮服务单位构成情况
图5 2013-2017年上海市餐饮服务单位变化趋势
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保健食品许可情况:
2017年全市持有效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43户,同比减少7户(-14%),共获得392张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见表2)。
表2 2013—2017年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获证产品情况
年份 |
生产企业数 (户) |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数 (品种) |
2017 |
43 |
392 |
2016 |
50 |
406 |
2015 |
52 |
370 |
2014 |
55 |
382 |
2013 |
57 |
381 |
4.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许可情况:2017年全市新核发食品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65张、延续37张、变更29张、注销58张。目前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共有570户,获得587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表3)。
表3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获证情况
年份 |
生产企业数 (户) |
获得许可证数 (张) |
获得许可证的品种数 (个) |
2017 |
570 |
587 |
67 |
2016 |
552 |
565 |
88 |
2015 |
599 |
618 |
88 |
2014 |
564 |
580 |
88 |
2013 |
524 |
531 |
87 |
5.牲畜屠宰企业许可情况:本市共有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在嘉定、奉贤、崇明、松江4个区),1家牛羊肉定点屠宰场(清真,设置在宝山区)。全年屠宰生猪294万头。
6.进出口食品企业许可情况:全市共有531户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见表4)。227户食品企业获得出口食品企业备案证书,49户食品原料种植、养殖企业获得出口备案资格,对5294户进口食品收货人进行了备案(见表5)。
表4 2013—2017年上海核发《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情况
年份 |
食品生产 (户) |
餐饮单位 (户) |
食品销售(户) |
合计 (户) |
2017 |
8 |
287 |
236 |
531 |
2016 |
10 |
264 |
243 |
517 |
2015 |
10 |
233 |
241 |
484 |
2014 |
13 |
203 |
229 |
445 |
2013 |
12 |
193 |
217 |
422 |
表5 2013—2017年上海口岸食品进出口备案情况
年份 |
备案的出口食品 企业数 |
备案的出口种植、养殖 企业数 |
备案的进口 收货人数 |
2017 |
245 |
49 |
5294 |
2016 |
245 |
49 |
4447 |
2015 |
243 |
57 |
3756 |
2014 |
229 |
52 |
2972 |
2013 |
243 |
51 |
2500 |
(二)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情况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本年度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继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1.食品生产企业:
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分级监管,其中A级企业(守信)为52.2%、B级(基本守信)为41.6%、C级(信用缺陷)为6.2%,A级企业同比增加22.3个百分点,B级和C级企业同比分别减少16.9和5.4个百分点(见表6)。
表6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情况
分类 |
2017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
||||
A级 |
670 |
52.2 |
482 |
29.9 |
340 |
22.3 |
353 |
22.9 |
312 |
19.3 |
|
|||
B级 |
534 |
41.6 |
942 |
58.5 |
925 |
60.6 |
921 |
59.7 |
986 |
60.9 |
|
|||
C级 |
79 |
6.2 |
187 |
11.6 |
261 |
17.1 |
269 |
17.4 |
321 |
19.8 |
|
|||
合计 |
1283 |
100 |
1611 |
100 |
1526 |
100 |
1543 |
100 |
1619 |
100 |
|
|||
|
|
|
|
|
|
|
|
|
|
|
|
|
|
|
2.食品经营主体
(1)食品销售企业:对全市食品销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按违法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无违法记录的,认定为一类企业;有轻微违法记录的,认定为二类企业;有一般违法记录的,认定为三类企业;有严重违法记录的,认定为四类企业(见表7)。
表7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销售企业分类监管情况
分类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
一类 |
96579 |
90.5 |
88277 |
90.4 |
72432 |
90.9 |
60004 |
90.2 |
46834 |
88.5 |
|
二类 |
6403 |
6.0 |
5761 |
5.9 |
4667 |
5.8 |
4058 |
6.1 |
3496 |
6.6 |
|
三类 |
2028 |
1.9 |
1758 |
1.8 |
1348 |
1.7 |
1464 |
2.2 |
1121 |
2.1 |
|
四类 |
1707 |
1.6 |
1855 |
1.9 |
1269 |
1.6 |
997 |
1.5 |
1490 |
2.8 |
|
合计 |
106717 |
100 |
97651 |
100 |
79716 |
100 |
66523 |
100 |
52941 |
100 |
|
|
|
|
|
|
|
|
|
|
|
|
|
(2)餐饮服务单位:对全市74906户持证餐饮单位中处于经营状态的69580户餐饮单位实施了动态分级评定和监督结果公示(见表8)。其中A级企业(笑脸,良好)占35.4%、B级企业(平脸,一般)占61.5%、C级企业(哭脸,较差)占3.1%;A级企业和C级企业同比增加2.7和0.6个百分点,B级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
表8 2013-2017年上海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监督动态等级评定情况
分类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
A级 |
24613 |
35.4 |
18846 |
32.7 |
14595 |
29.7 |
14089 |
29.4 |
14715 |
32.2 |
B级 |
42788 |
61.5 |
37352 |
64.8 |
32836 |
66.7 |
30703 |
64.1 |
28059 |
61.4 |
C级 |
2179 |
3.1 |
1460 |
2.5 |
1758 |
3.6 |
3132 |
6.5 |
2925 |
6.4 |
合计 |
69580 |
100 |
57658 |
100 |
49189 |
100 |
47924 |
100 |
45699 |
100 |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对全市570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分级监管。其中A级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较强和实现程度较好,质量安全控制能力较强)占44.0%,B级企业(具有基本的履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一般)占51.4%,C级企业(符合最基本的质量安全要求,质量安全控制能力较弱)占4.6%,A级企业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B级和C级企业同比减少0.4和2.3个百分点。(见表9)。
表9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情况
分类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企业数 |
百分比 |
|
A级 |
251 |
44.0 |
228 |
41.3 |
250 |
41.7 |
150 |
28 |
120 |
24 |
B级 |
293 |
51.4 |
286 |
51.8 |
287 |
47.9 |
333 |
62 |
316 |
63 |
C级 |
26 |
4.6 |
38 |
6.9 |
62 |
10.4 |
54 |
10 |
65 |
13 |
合计 |
570 |
100 |
552 |
100 |
599 |
100 |
537 |
100 |
501 |
100 |
4.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对符合条件的531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施行分级监管,其中A级329户(食品生产单位7户,餐饮单位169户,食品销售单位153户),B级202户(食品生产单位1户,餐饮单位118户,食品销售单位83户),无C级企业(见表10)。
表10 2013-2017年上海市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监管情况
分类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户数 |
百分比 |
|
A级 |
329 |
62.0 |
316 |
61.1 |
326 |
83.4 |
146 |
73.7 |
121 |
66.5 |
B级 |
202 |
38.0 |
200 |
38.7 |
64 |
16.4 |
51 |
25.8 |
59 |
32.4 |
C级 |
0 |
0 |
1 |
0.2 |
1 |
0.2 |
1 |
0.5 |
2 |
1.1 |
合计 |
531 |
100 |
517 |
100 |
391 |
100 |
197 |
100 |
182 |
100 |
(三)食品供应情况
目前,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5个,年批发交易粮食、肉类、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各类食用农产品1300万吨左右,约占全市消费总量51%;全市食用农产品总消费量2600万吨左右,外省市供沪量约占本市消费量75%。全市2017年食品工业企业总销售额约为847.8亿元,全年同比下降7.0%。
本市现有蔬菜专业合作社411户,地产蔬菜年上市供应279.2万吨;年出栏千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93家,地产生猪年出栏114万头;水产品养殖基地1541个,年供应量15万吨(见表11)。
2017年上海口岸进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以及上海地区出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的批次、重量、价值见表12,其中进出口食品数量占前三位的品种见表13。
表11 2013-2017年上海市地产主要食用农产品供应量
年份 |
蔬菜(万吨) |
生猪(万头) |
水产品(万吨) |
2017 |
279.2 |
114 |
15 |
2016 |
274.8 |
250 |
15.3 |
2015 |
320 |
290 |
15 |
2014 |
330 |
290.2 |
15 |
2013 |
336 |
275 |
15.53 |
表12 2013-2017年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数量
年份 |
进口 |
出口 |
|||||
批次数 (万批) |
重量 (万吨) |
价值 (亿美元) |
批次数 (万批) |
重量 (万吨) |
价值 (亿美元) |
||
2017 |
15.91 |
512.81 |
129.86 |
1.78 |
24.45 |
9.99 |
|
2016 |
16 |
435 |
105 |
2 |
25 |
10 |
|
2015 |
14.5 |
396.42 |
97.67 |
1.8 |
13.27 |
5.09 |
|
2014 |
12.27 |
347 |
96.8 |
2.1 |
21.7 |
7.35 |
|
2013 |
12.6 |
337 |
101 |
3.3 |
22.63 |
6.08 |
|
|
|
|
|
|
|
|
|
表13 2017年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数量前三位品种
进口 |
出口 |
||||
食品分类 |
重量 (万吨) |
同比 |
食品分类 |
重量 (万吨) |
同比 |
肉类 |
94.86 |
0.81% |
糖果巧克力 |
3.35 |
7.03% |
乳制品 |
101.22 |
22.39% |
肠衣 |
3.06 |
10.07% |
食用植物油 |
80.66 |
56.02% |
水产品 |
2.44 |
7.02% |
(四)食品监督性抽检情况
监督性抽检是日常监管中的一项重要手段,旨在及时发现、控制或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全市共监督抽检各类食品样品207107件,合格204657件,合格率为98.8%,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见图6)。快速检测132.5万项次,同比减少12.9%,快速检测筛检阳性率为0.73%,同比降低0.02个百分点。
图6 2013-2017年上海市各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情况
根据食品抽检结果分析,导致本市食品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重金属、激素/抗生素/植物生产调节剂、标签等其他指标不合格(见图7)。
图7 2017年上海市食品不合格主要因素构成比
1.从主要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看,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较高水平。市场销售的部分食用农产品检出禁用农药或限用农药超标,农兽药不合格主要涉及蔬菜、禽肉和鱼虾。如韭菜检出限用农药腐霉利超标,淡水虾检出禁用兽药呋喃西林代谢物,鸡肉检出限用兽药尼卡巴嗪,梭子蟹检出镉。
2.从生产加工环节抽检情况看,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微生物、一般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说明本市食品生产环节卫生规范和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仍存在一定问题。
3.从食品流通环节抽检情况看,抽检不合格食品品种及指标主要为:一是熟肉制品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二是市售蔬菜、水产品检出禁用药物及渔药残留超标。
4.从餐饮服务环节抽检情况看,抽检不合格食品品种及指标主要为:一是色拉、熟肉制品、现制饮料、生食水产品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二是盒饭、桶饭和餐饮具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三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及超量使用。
5.从食品相关产品抽检情况看,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品种及指标主要为:一是产品材质质量引起的问题,如密胺餐具的耐污染性,玻璃杯的玻璃颗粒耐水性;二是加工工艺引起的问题,如纸杯的杯身挺度,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负重性能。
6.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情况看,抽检不合格食品品种及指标主要为:一是部分进口食品检出含有我国严禁进境的动物源性产品及未申报的转基因成分;二是部分进口食品检出不符合我国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理化项目不合格(含兽药残留超标等)、微生物项目不合格;三是中文标签符合性抽检不符合要求,标签内容不规范;四是感官检验不合格,主要包括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霉变、胖听、无生产日期等。
(五)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情况
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食品类投诉、举报和咨询130699件,同比增加22.2%(见表14),按时答复率100%,举报案件查实率50.2%,年内办结率96.0%,平均办结时间20天。其中,“12331”直接受理81661件,占总量的62.5%;“12345”转办的37844件,占29.0%;各区、街镇通过联勤联动机制受理6297件,占4.8%;其他单位转办4897件,占3.7%。落实有奖举报件1037件,奖励金额77.91万元。
表14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咨询、投诉和举报分布情况
|
咨询 |
投诉 |
举报 |
合计 |
件数 |
47516 |
32832 |
50351 |
130699 |
占总量比重 |
36.4% |
25.1% |
38.5% |
100% |
投诉举报反映前五类的食品为:一是餐饮食品,主要是投诉就餐后不适、餐饮店卫生情况差、菜品内有异物或变质等,举报餐饮店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控烟不力等;二是肉制品,主要是投诉肉制品变质或有异物、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举报无证经营肉类、无证加工肉制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等;三是粮食加工品,主要是投诉粮食加工品内有异物或变质、食用后不适等,举报无证制售早点等;四是食用农产品,主要是投诉农产品变质、食用后不适,举报无证制售农产品等;五是糕点,主要是投诉糕点变质、有异物、过期、涉嫌使用非普通食品原料等,举报无证经营糕点、无证加工糕点等(见表15)。
表15 2017年12331平台投诉举报涉及的主要食品种类
|
餐饮 食品 |
肉制品 |
粮食 加工品 |
食用 农产品 |
糕点 |
合计 |
件数 |
29924 |
6598 |
6077 |
4035 |
3391 |
50025 |
占投诉举报类*比重 |
40.4% |
8.9% |
8.2% |
5.4% |
4.6% |
67.5% |
*基数为12331平台收到的食品类投诉举报量74098件。
咨询较集中的问题是:一是查询及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产品注册信息;二是咨询《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办理事宜;三是咨询消费维权相关事宜;四是咨询新政策的相关举措和实施办法,如小型餐饮备案政策等。
三、集体性食物中毒情况分析
2017年全市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3起,中毒人数142人(无死亡),中毒发生率为0.59例/10万人口,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分别下降57.1%、75.0%和37.9%,中毒发生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图8、图9)。
1.从中毒发生时间分析,3起食物中毒分别发生于1月、7月及10月。
2.从中毒肇事单位分析,2起肇事单位为公共餐饮,1起为中央厨房。
3.从中毒致病因素分析,2起为副溶血性弧菌,1起疑似沙门氏菌。
4.按发生原因分析,1起为从业人员带菌操作污染食品;1起为超出许可核准范围加工即食食品,加工过程中受到交叉污染,配送至门店制作冷加工糕点;1起为食品操作环节交叉污染。
图8 2005-2017年上海市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人数
图9 2005-2017年上海市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
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和制度建设
2017年1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于3月20日正式实施,共计八章115条。2017年1月8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各项任务。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无证无照小型餐饮“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管理模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17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编写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释义》,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行政处罚案由分类指南》和《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指南》,明确126个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由和133个处罚情形,指导和规范基层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表16 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要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 |
2 |
《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3 |
《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4 |
《上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
5 |
《上海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
6 |
《上海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 |
7 |
《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
8 |
《即食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9 |
《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10 |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
11 |
《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 |
12 |
《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 |
13 |
《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 |
14 |
《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15 |
《关于加强本市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的通知》 |
16 |
《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
17 |
《上海市焙炒咖啡开放式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18 |
《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办法》 |
19 |
《上海市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20 |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规章行政处罚案由分类指南》 |
21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22 |
《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23 |
《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指南》 |
(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2017年全市有关监管部门以错时监管、飞行检查、交叉互查为主要手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共计55.2万户次,发现问题企业5.6万户次并予整改和处罚,同比分别上升20%和14%。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联合开展了“地沟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等23项专项整治。全市相关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共计37256张,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714起,罚没款金额22372.69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63.3%、-13.0%、29.1%。(见表17)。本市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36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34人,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96人,法院一审判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人数44人。
表17 2013-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分类 |
农委 |
质监 |
工商 |
食药监 |
出入境 |
公安 |
合计 |
|
2017 |
查处案件(件) |
25 |
16 |
502 |
6003 |
32 |
136 |
6714 |
罚(没)款(万元) |
13.39 |
7.8 |
1388.9 |
20901 |
61.6 |
— |
22372.69 |
|
2016 |
查处案件(件) |
32 |
40 |
475 |
6966 |
43 |
159 |
7715 |
罚(没)款(万元) |
14.77 |
112.6 |
1030.6 |
16047.5 |
125.21 |
— |
17330.68 |
|
2015 |
查处案件(件) |
107 |
36 |
372 |
8475 |
64 |
304 |
9358 |
罚(没)款(万元) |
300.6 |
146.5 |
822 |
6536.5 |
54.8 |
— |
7860.4 |
|
2014 |
查处案件(件) |
591 |
— |
436 |
7708 |
19 |
129 |
8883 |
罚(没)款(万元) |
253 |
— |
1168.7 |
5280.2 |
34.46 |
— |
6736.36 |
|
2013 |
查处案件(件) |
146 |
233 |
3121 |
8741 |
17 |
137 |
12395 |
罚(没)款(万元) |
39.3 |
445.74 |
4036 |
6727.15 |
19 |
— |
11267.2 |
|
罚(没)款(万元) |
100.68 |
869.5 |
2769 |
1865.42 |
43.02 |
— |
5647.6 |
(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分析
2017年本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制售冒牌食品、违禁加工食品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用过期食品重新加工、销售,有的用低档酒冒充高档酒,有的是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典型的如“法欣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面粉制售伪劣面包案。二是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加工小龙虾、麻辣烫、牛肉汤过程中违法添加罂粟壳,有的是违法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西布曲明等成分,有的是走私、销售境外含“瘦肉精”牛肉等。三是网络化、跨区域化案件呈增加趋势。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上销售食品数量快速增加,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尤其是通讯、物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使得食品安全犯罪更加快捷、隐蔽,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已逐渐将“产、运、囤、销”等环节分离,跨区甚至于跨省(市)进行,形成犯罪链条,加大了案件查处打击难度。
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一)各类食品风险监测情况
1.总体情况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本市各类食品的风险监测,在全市16个区设置750个固定监测采样点和若干临时监测采样点(见图10),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共监测32大类14145件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见图11),涉及420项指标42.3万项次。通过开展风险监测,客观反映本市各类食品安全现状和趋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图10 2005-2017年上海市各类食品风险监测固定监测采样点数量
图11 2005-2017年上海市各类食品风险监测样品数量
2.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7年,本市各类食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5%,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见图12)。其中,16大类食品监测合格率为100%,包括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风险监测合格率相对较低的为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方便食品(见表18)。
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1)部分养殖水产品仍检出禁用兽药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但较上年有所好转;部分鸡肉检出禁用兽药金刚烷胺;
(2)海水蟹特别是梭子蟹重金属镉污染情况较为突出;
(3)部分肉制品和餐饮即食食品指示菌和致病菌超标;
(4)部分小麦粉呕吐毒素以及油炸面制品铝残留超标。
图12 2005年-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
表18 2017年上海市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序号 |
食品类别 |
监测件数 |
项次数 |
合格率(%) |
同比(%) |
1 |
粮食加工品 |
971 |
18820 |
98.6 |
+0.6 |
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404 |
6330 |
97.3 |
-1.8 |
3 |
调味品 |
523 |
6496 |
99.0 |
-0.7 |
4 |
肉制品 |
752 |
12851 |
97.3 |
-0.8 |
5 |
乳制品 |
579 |
8591 |
100 |
0.0 |
6 |
饮料 |
744 |
13050 |
100 |
+0.1 |
7 |
方便食品 |
160 |
2682 |
96.2 |
-3.8 |
8 |
饼干 |
129 |
3013 |
100 |
0.0 |
9 |
罐头 |
230 |
3674 |
100 |
0.0 |
10 |
冷冻饮品 |
135 |
2446 |
100 |
0.0 |
11 |
速冻食品 |
506 |
4853 |
100 |
0.0 |
12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143 |
1237 |
100 |
0.0 |
13 |
糖果制品 |
317 |
2862 |
100 |
0.0 |
1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302 |
37304 |
98.7 |
0.0 |
15 |
酒类 |
307 |
6344 |
97.7 |
+0.3 |
16 |
蔬菜制品 |
255 |
9915 |
100 |
+3.1 |
17 |
水果制品 |
210 |
2266 |
100 |
+2.7 |
18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80 |
2753 |
100 |
+2.3 |
19 |
蛋制品 |
102 |
659 |
100 |
0.0 |
20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55 |
211 |
100 |
0.0 |
21 |
食糖 |
92 |
823 |
97.8 |
-2.2 |
22 |
水产制品 |
435 |
4694 |
98.6 |
+3.6 |
2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122 |
504 |
95.9 |
-4.1 |
24 |
糕点 |
526 |
9941 |
96.6 |
+0.3 |
25 |
豆制品 |
186 |
2012 |
98.9 |
-0.5 |
26 |
蜂产品 |
75 |
839 |
100 |
+1.6 |
27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20 |
560 |
100 |
0.0 |
28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170 |
5780 |
100 |
0.0 |
29 |
特殊膳食食品 |
145 |
5205 |
98.6 |
-1.4 |
30 |
餐饮食品 |
1080 |
6361 |
97.3 |
-2.3 |
31 |
食用农产品 |
3910 |
238725 |
94.5 |
+0.8 |
32 |
食品添加剂 |
380 |
1404 |
98.9 |
+0.2 |
合计 |
14145 |
423205 |
97.5 |
+0.2 |
(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
1. 总体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了本市各类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共监测28大类20052件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涉及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激素/抗生素/生长调节剂、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其他类等7大类877项指标224949项次。
2. 监测结果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7年,本市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项次合格率为99.55%。其中,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激素/抗生素/生长调节剂、其他类、重金属、微生物项目监测项次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为100%、99.83%、99.70%、99.66%、99.44%、98.50%(见表19)。
表19 2017年上海市食品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情况
项目类别 |
监测项次数 |
合格项次数 |
项次合格率(%) |
农兽药 |
65822 |
65642 |
99.73 |
非食用物质 |
3464 |
3464 |
100.00 |
食品添加剂 |
33204 |
33149 |
99.83 |
重金属 |
27184 |
27033 |
99.44 |
微生物 |
26414 |
26019 |
98.50 |
其他类 |
41152 |
41012 |
99.66 |
激素/抗生素/生长调节剂 |
27709 |
27627 |
99.70 |
合计 |
224949 |
223946 |
99.55 |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本市卫生计生委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不断完善本市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在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已覆盖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具有上海特色的食源性疾病腹泻病例监测的覆盖面,完善了暴发监测、病例监测和溯源调查为一体的综合监测体系(见表20)。2017年对135家哨点医院肠道门诊腹泻病例开展监测,共收集到腹泻病例18195例,采样7473例,主要检出的致病菌或病毒依次是诺如病毒、副溶血性弧菌、肠致泻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和志贺氏菌。
表20 上海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监测 |
医院等级 |
监测医院 |
病例信息采集
病例信息采集
|
三级医院 (44家) |
华山医院北院、第九人民医院北院、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瑞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仁济医院、妇产科医院、上海长征医院、曙光医院、瑞金医院北院、金山医院、华山医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华东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南院、上海市儿科医院、仁济医院南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仁济医院东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东方医院、第一妇婴保健院(浦东分院)、曙光医院(东院)、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中山医院、龙华医院、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华医院、杨浦区中心医院、妇产科医院杨浦分院 |
二级医院 (61家)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医院、上海市宝山区大场医院、上海中冶医院、上海市宝山区仁和医院、上海市长宁区天山中医院、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崇明分院、上海市奉贤区奉城医院、上海市奉贤区中医医院、上海市奉贤区古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江湾医院、上海建工医院、黄浦区中心医院、瑞金医院卢湾分院、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黄浦区东南医院、黄浦区香山中医医院、嘉定区中心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安亭院区、嘉定区安亭医院、嘉定区中医医院、嘉定区南翔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金山区亭林医院、静安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公惠医院、上海邮电医院、静安区北站医院、静安区市北医院、静安区中医医院、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闵行区吴泾医院、闵行区中医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闵行医院、上海市浦东医院、浦东新区周浦医院、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浦东新区中医医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浦东新区浦南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普陀区利群医院、普陀区中医医院、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青浦区中医医院、松江区泗泾医院、松江区方塔中医医院、松江区中心医院、松江区九亭医院、徐汇区大华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杨浦区控江医院、杨浦区中医医院、杨浦区市东医院 |
|
一级医院 (30家) |
杨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顾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廊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昆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洞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斜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虹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角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生物样本采集 |
三级医院 (10家) |
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仁济医院东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华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二级医院 (7家)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上海市同仁医院、瑞金医院卢湾分院、嘉定区中心医院、静安区中心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松江区中心医院 |
|
一级医院 (9家) |
杨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昆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角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同时,通过本市530家药店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对销量居前10位的治疗腹泻类药物销售情况进行监测, 7-8月出现销售高峰。通过“上海市学校因病缺勤监测系统”,全年监测在校学生2.49亿人次;平均日腹泻缺课发生率8.85/10万,同比增加67.1%。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本市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评估体系,搭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交流平台,针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更严的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见表21)。
表21 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情况
序号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
1 |
市售食品中高氯酸盐污染的风险评估 |
2 |
关于网络传播“德国啤酒中检出草甘膦”的风险评估 |
3 |
肉鸡饲养环节禁用兽药金刚烷胺违禁添加的风险评估 |
4 |
近期小麦粉制品呕吐毒素超标的风险评估 |
5 |
食用油中增塑剂残留的风险评估 |
6 |
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风险评估 |
7 |
现制奶茶应急风险评估 |
8 |
市售油条铝含量的风险评估 |
9 |
市售食品农药草甘膦含量的风险评估 |
10 |
市售食品杀虫剂氟虫腈的风险评估 |
(五)风险交流情况
一是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为使消费者更多地了解本市食品安全状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周例行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50期29839批次。向本市相关监管部门和外省市通报不合格食品信息18起,涉及不合格样品22批次。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政务网站开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专栏,每月公布各区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二是主动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政务网开设“预警公告”“消费提示”和“行业指南”3个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栏目,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风险交流信息。2017年发布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老年人健康饮食消费提示、理性食用火锅、梅雨季节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油条消费提示等45项消费提示、预警信息,在节日期间统一发布汤圆、青团、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报,指导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运用各种载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每周在《新闻晨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每月在《上海日报》开设两期食品安全专栏,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等各种渠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周五在看看新闻网开设“舌尖上的安全”视频直播执法检查节目,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展食品安全公益报时宣传。市卫生计生委就食源性疾病防控、食品营养健康、食品安全标准等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内容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市质量技监局与上海电视台联合制作了食品相关产品公益宣传片,在主流媒体上视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连续两个月循环播放。
六、市民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一)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上海市民食品知识知晓程度调查报告(2017年度)》反映的情况看:
1.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有明显提升
调查显示,2017年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得分为82.5分,比上年增加2.3分。从近几年的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程度得分变动情况看,自2010年达到79.6分之后,一直稳定处于80分上下1分的区间运行,且整体呈现稳中有升、震荡上行的趋势。2017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各项措施的开展,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程度明显提高。(见图13)。
图13 2008-2017年上海市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得分
2. 市民遇到及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反映,被调查市民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列前三位的分别是“食物中毒”(57.0%,同比上升35.4%)、“变质食品”(49.5%,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和“蔬菜中农药残留”(40.0%,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3. 市民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方面和监管措施
调查反映,市民认为最应该加强重点监管的环节列前三位的分别是“环境污染的整治”(占62.7%,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占56.6%,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和“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占54.3%,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
调查反映,市民认为最有效的监管措施列前三位的分别是“加强监督执法”(占75.8%,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严厉查处违法者”(占57.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提高企业自律与诚信”(占54.7%,同比上升15.9个百分点)。
4. 市民对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愿较高
调查反映,市民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选择“很关注”和“关注”的达到91.1%。市民认为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有效措施前三位是“广泛公布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渠道”(占68.0%,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对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个人给予奖励”(占64.1%,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建立举报追溯和负责机制”(占55.1%,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在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市民中,拨打“12331”进行投诉的比例最高(83.3%),其次分别为“12345”(8.2%)和“12315”(7.2%),这表明“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已成为市民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的主要渠道。
调查显示,市民最希望了解的食品安全知识列前四位的分别是“食品营养”(70.4%,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食品储存”(53.2,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食品选购”(53.1%,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和“食品质量鉴别”(34.1%,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二)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情况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参照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区人口比例的结构,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采用市民评议调查和舆情大数据分析综合测算,形成《2017年度上海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76.1分,比2016年增加3.8分。
1. 市民对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认同和感受度较高
调查显示, 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认同和感受度较高,选择“很安全”“比较安全”的占87.9%,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
2. 市民对食品安全形势未来的预期较好
对于“未来一年内上海市食品安全形势”的预期,市民大多看好,其中市民认为“很好”“较好”的,两者合计达89.2%。
3. 市民比较认可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调查显示,市民普遍认可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选择“很重视”“比较重视”的,两者合计达88%。
4. 市民高度支持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对于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市民支持度高达99.1分。
七、2017年食品安全主要监管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制订《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制度。市食药安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动员部署、制修订配套规章制度、编写《条例》释义、组织培训、开展社会宣传、加强和规范执法、开展立法后评估等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二是组织编写《条例》释义。对《条例》具体条款的概念、制定背景及理由、条文理解及执行重点等内容进行释义。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行政处罚案由分类指南》和《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指南》,指导和规范基层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行业协会,制定“守信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等建设标准。市卫生计生委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自助售卖即食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获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四是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市食药安办组建《条例》宣讲团,开展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各类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达38万余人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
(二)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制定《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月8日印发了《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明确了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9个方面35项任务以及8个方面90项评价标准。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本市《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形成对各区的创建工作评估验收细则。各区均制定了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行动方案。二是全面部署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3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同志出席会议并提出“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会后,各区相继召开了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食药安办会同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联合组织开展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百日立功竞赛活动。在全市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各项任务及指标基本完成。三是制定本市《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及有关工作机制。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修订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厘清工作界面。市食药安委2017年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和八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及“地沟油”治理等重点难点工作。修订《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规则》。完成2017年度对各区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五是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考核权重增加到3%以上。市、区两级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四有两责”,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积极探索职业化、专业化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在5个区44个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全市推广。
表22 上海市各区2017年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亮点工作
序号 |
区 |
亮点工作 |
1 |
浦东新区 |
聚焦自贸区改革和科创中心建设,实施 “局、区战略合作”,落实“六个双”(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综合监管新机制,健全地产农产品三段追溯架构和食品流通供应链质量安全体系,强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2 |
黄浦区 |
结合老城厢改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有温度”的执法,着力完成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摊贩目标,着力推进小型餐饮标准化规范管理,着力创新市场监管服务网格化平台,提高食品安全精细化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行动。 |
3 |
静安区 |
围绕“国际静安、圆梦福地”建设,聚焦精细化管理,提升白领午餐、标准化菜市场等业态食品安全管理效能,形成无证食品经营治理“彭浦新村经验”,建立楼宇食品安全自治共治格局,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着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4 |
徐汇区 |
创新监管手段,首推冷柜温度监控报警系统、农产品标签公示牌、追溯信息专用二维码等举措提高监管效能。依托“三会”(路管会、楼管会、自管会)、“三团”(食品安全专家导师团、食品安全市民巡访团、食品安全志愿团)、科普展、食品安全童谣等多形式宣传,推进社会共治,着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5 |
长宁区 |
围绕区委“关于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重点调研课题,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检验”的食品安全指标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政企合作,凸显食品安全“共治”理念,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6 |
普陀区 |
围绕“三个转型”发展战略,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推进“市-区-街镇-居村委”四级联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创新“4+4”监督管理长效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网络第三方订餐平台监管;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常态”,携手共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7 |
虹口区 |
以高水平高品质发展为目标,坚持“高标准抓、聚焦重点抓、创新方法抓”,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在“明厨亮灶”基础上,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强化远程监控,以社会共同参与、鼓励企业自治,促进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8 |
杨浦区 |
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制定开展食品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街镇操作指南,通过疏导办证、备案管理、引导转态、执法取缔四种方式消除区域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现象,整治率达95.4%。全区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9 |
宝山区 |
聚焦产业和城市转型,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创新“互联网+信用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微信新媒体相结合,首试供邮轮食品监管“过境模式”,实施批发市场驻场监管,推出“品味宝山”宣传IP,借力“社区通”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共建共治共享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10 |
闵行区 |
构建区域食品安全治理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断提升智能监管、科技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11 |
嘉定区 |
建立基层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试点推进线上培训,开展“食安亮剑”行动,着力推进无证无照食品综合治理和小餐饮临时备案,开展“五大”放心工程创建,完成重点单位视频监控、电子监管地图二期建设,推出“五维一体”消保维权新模式,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12 |
金山区 |
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加快经济转型,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获得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资格,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快检惠民生作用有效发挥,市民的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全民动员、协同发力,积极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13 |
松江区 |
着力发挥“第三方”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一镇一特色”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战演练”,提升队伍依法监管水平;完善“三级网络”,组建“三支队伍”,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编织“立体化网络”,开展“六进”宣传,提升公众认知水平,全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14 |
青浦区 |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加强基层基础,着力做实做强两级食(药)安办,进一步落实实体化运行,以区级层面“1+1+3+6”和街镇层面“1+6”的模式配备人员,常态化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机构健全、人员专职、职责落实,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满意城区。 |
15 |
奉贤区 |
聚焦热点难点,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食品安全系列整治活动成效显著,创新无证无照餐饮微信举报奖励,全面推进小餐饮备案管理,街镇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打造一流基层快检室,强化食品安全品牌引领,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16 |
崇明区 |
打造与世界级生态岛相符合的 “全国绿色农产品示范生产基地”,实施 “崇明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推进农村家庭办酒实施公司化、信息化管理。强化科技支撑,首家区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成运行,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综合治理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各区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本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着力整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2017年1-12月全市共整治约2.4万户,其中取缔1.6万户,督促办证或备案纳管、转变业态0.8万户。全市各区、各街镇认真开展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试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已备案纳管2200余户。二是加强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监管。修订《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对网络订餐平台和餐饮配送环节等管理要求,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公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网上监测。建立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政府监管数据与网络订餐平台的实时对接,指导网络订餐平台开发市民食品安全评价大数据分析手机应用(APP)。三是加强“地沟油”治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绿化市容局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监管,不断提升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置能力,日均处置量达到130余吨,同比上升9.8%;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开展对擅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执法整治行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价格机制和支持政策研究;市科委牵头推进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在船舶、货运车辆应用的课题研究;市交通委印发《关于船舶、车辆应用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试点方案》,进一步推进生物柴油多渠道应用;中石化上海分公司将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纳入其柴油销售供应体系,已启动14个加油站试点加注B5生物柴油,并已制定在全市全面推广的实施方案。全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调、用”一体化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已基本建立。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的部署,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生鲜乳专项整治、“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农药专项整治等。
在抓好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同时,本市还加强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供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市商务委积极推进本市外延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在山东、江苏、海南等3个省建设16个紧密型、规模化外延蔬菜生产基地,总面积达7万亩以上,并编制印发了《上海市外延蔬菜基地生产经营评价指南》。市粮食局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粮食加工企业原粮卫生抽查和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卫生调查。二是加强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农委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推动嘉定区、崇明区等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印发了《上海现代农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大力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推进农业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二维码追溯,稳步发展“三品一标”,推动崇明绿色农业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农委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市环保局牵头编制《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三是加强进口食品和国境口岸食品监管。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开展国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国境口岸餐饮单位卫生监督结果动态公示制度。开展出口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并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建立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机制。四是加强食品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强化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大力发展西郊国际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全力保障本市食用农产品平稳供应和质量安全。五是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市质量技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用”标注专项执法检查,扎实推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
表23 2017年上海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项整治名称 |
时间 |
主要措施和效果 |
1 |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
10月-12月 |
市食药安办会同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发文,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检查67488户次,立案查处案件数235起,行刑衔接侦破案件数68起。监测食品广告30万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122条,查处417件,案件罚没款1351万元。 |
2 |
违法推销老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
10月-12月 |
开展专项检查2900余户次,发放张贴《老年保健用品规范经营告知书》4500余份,排摸相关经营户700余个,立案查处有关违法案件113件,罚没款约137万元。累计接待消费者2000余人次,张贴宣传海报1.2万张,发放宣传手册12.37万本。 |
3 |
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
全年 |
严禁餐厨废弃油脂擅自收运,全面排查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收运处置点,打击非法收运、处置行为。全市开展宣传活动2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600余份,开展专项检查6024户次。强化收运监管,实现产生单位申报全覆盖,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信息化监管。 |
4 |
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 |
全年 |
全市共检查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23542户次,开展畜禽水产品抽样检测11645件,合格率99%,查处销售违法畜禽水产品案件137件,查扣违法产品1523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97件。 |
5 |
“瘦肉精”专项整治 |
全年 |
严格执行生猪产地“瘦肉精”日常检测和飞行检测制度,重点加强出栏前生猪的检测,强化产地检疫和“瘦肉精”检验监管。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坚决打击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行为。 |
6 |
生鲜乳专项整治 |
全年 |
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运输车辆准运证管理和对生鲜乳收购站交售活动实行交接单管理,对市境范围内的奶牛场实行凭证收购生鲜乳。完成农业部及本市生鲜乳专项监测1802项次,《生乳》国标指标监测1750项次,合格率均为100%。 |
7 |
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 |
全年 |
开展养殖环节投入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检查兽药生产单位102家次、兽药经营单位772家次,查处兽药违法经营案件12起,查扣兽药18013.8公斤,检查畜禽屠宰企业1738场次,在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累计抽样46940份。 |
8 |
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
全年 |
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检查生猪屠宰场7场次,对24批次2842头生猪抽样进行了检查,采集尿样174份,“瘦肉精”检测522例。 |
9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
全年 |
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通过专项检查,所有批发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批发市场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批发市场开办者检验检测作用发挥。 |
10 |
重点批发市场(企业)经营水产品专项检查 |
12月 |
对宝山、杨浦、浦东和嘉定等4个区的5家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的水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市场主办者(企业)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11 |
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清洁消毒情况专项 |
4月-5月 |
对本市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对企业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杀菌消毒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 |
12 |
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专项 |
1月-6月 |
对本市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未发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
13 |
月饼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
8月-11月 |
对本市实际在产的113家月饼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32家,责令改正22家,抽样检验120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 |
14 |
春、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堂和学生盒饭供餐单位检查 |
2月 8月-9月 |
对全市各级各类学生集体供餐单位共检查14829户次,共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48份,32家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罚没金额12.5万元。 |
15 |
餐饮单位控烟专项检查 |
3月-12月 |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5万次,处罚餐饮单位151户,累计罚款35.8万元,处罚个人95人次,罚款金额累计人民币0.7万元。 |
16 |
网络订餐专项检查 |
3月-12月 |
查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违法案件9起,查处入网餐饮单位违法案件128起。 |
17 |
职工食堂专项检查 |
5月-8月 |
检查职工食堂6000余户次,对424户单位责令改正,销毁问题食品13公斤,对63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食堂立案查处。 |
18 |
餐饮环节罂粟壳专项检查 |
5月-12月 |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4万余户次,查办相关案件16件,均移送司法机关。 |
19 |
未经许可从事“私宴”和“外烩”经营活动专项监督检查 |
7月 |
打击“私房菜”“私宴”“家厨”经营者涉嫌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督促平台下线无证“私房菜”“私宴”“家厨”网上店铺,责令“大众点评”网取消平台“私房菜”等分类,责令相关无证经营者停止经营,查处无证经营者24家。 |
20 |
餐饮环节食用油专项检查 |
7月-9月 |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4000余户,责令改正343户。其中,立案37件,警告35户,罚款2户,罚没款合计5.5万元。 |
21 |
托幼机构集体用餐专项检查 |
12月 |
对本市2083家托幼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单位,责任整改。 |
22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
5月-11月 |
重点排查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40人次,检查企业587家,抽查产品1578批次,发现并完成质量安全隐患78起,责令整改74次,立案查处15件,没收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290件,罚没款74458.25元。 |
23 |
“利剑”行动 |
全年 |
侦破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4人,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其中的19起重大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督促案件侦办。 |
(四)坚持从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检察院、市高院、市三中院认真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等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三中院签署《关于加强重大食品药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备忘录》,会同司法机关、市农委等共同研究制定《上海市关于规范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检验评估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检察院专题协商推进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件立案监督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打击食品进出口领域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会同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公安部“利剑”行动督办案件查处13起,挂牌督办重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19起;通过召开季度例会、联络员会议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实施联合考评通报;成功侦破了“法欣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进口面粉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等一批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评选出一批食品稽查执法优秀案例。三是加大重大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和宣传。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市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同时,本市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2017年公开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5批,涉及6家单位,20名责任人,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
(五)坚持规范引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启动编制《上海市食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目前本市有24家食品企业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良好生产规范(GMP),大力推进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建设。市旅游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食品工业旅游景点建设。二是建设“守信超市”和“标准化菜市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科学制定“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考核评价体系,对集中申报的870户“守信标准超市”、2015户“守信便利店”、166户“守信大卖场”、28户“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认真做好审核评价和公示授牌工作。市商务委积极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示范性标准化菜市场(2.0版)建设,加大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已完成33家新建、改建示范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任务,1542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基本覆盖全市,服务近100万户家庭。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加快本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上港集团外高桥冷库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推荐10家重点企业申报商务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三是建设“放心餐厅”“放心食堂”。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全市已有6900家餐厅申报“放心餐厅”、2546家学校食堂申报“放心学校食堂”、616家职工食堂申报“放心职工食堂”。在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已完成1.2万余家。市商务委制定《生活型服务业提质工程实施方案(2016-2018)》和《上海市生活型服务业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推进餐饮行业转型发展和早餐工程企业在产品、物流、网点、渠道等方面资源共享,目前全市有超过2400家早餐网点参与“共享早餐”建设。以“食品安全、低碳环保、诚信经营”为标准推进绿色餐厅建设,已完成1500余家绿色餐厅创建工作。四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定《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五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签署《深化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一键查询”,已向市法人库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处罚类监管信用信息18.4万余条,累计推送58.1万余条。六是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保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搭建政府、行业协会、保险公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五位一体”的合作平台,共同推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等工作。目前本市已有30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以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餐饮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率已达到54%。
(六)坚持科学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目前本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本市连续13年共监测食品样品15万件、400多万项次,2017年完成32大类、14145件样品涉及420个项目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本市持续开展在校学生腹泻缺课监测和药店腹泻类药物监测,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模式。同时,组织开展市售粮食及其制品中真菌毒素、生食贝类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快餐食品中主要致病菌等专题风险评估,针对市售现制奶茶营养添加、鸡蛋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专项风险评估,为风险管理、风险交流提供科学支撑。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12个系统的数据,开展综合分析应用,为食品监管辅助决策、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支持。全面落实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在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推进基层执法工作中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系统。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等各类监管信息。市工商局建设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模式。三是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市级检测机构、区域检测中心、街镇基层监管所快检室和企业自检室“四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范食品承检机构管理,实行统一招标管理,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建设实现全覆盖,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与服务市民需求。市科委推进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构建支撑食品安全的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和实施一批食品安全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开展申报科技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项目。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以方便查询与应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升级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截至12月底,上海市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已有37581家企业注册,其中16000家为《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纳入监管的企业,占应纳入监管范围企业的90%,累计可查询追溯数据约8亿条,已覆盖《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明确的9大类20个重点品种。同时,协调推进相关部门监管数据系统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对接,推广企业端手机APP数据上传应用。五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浦东新区试点的基础上,印发《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举措的通知》,复制推广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等10项改革举措,更新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六是依托应急协作机制,建立区域合作互动的新模式。依托华东六省一市和河南省、长江流域五省一市、长江经济带各省市食品药品稽查联防和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了跨省市、跨区域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及应急处置合作。签订长三角食品安全区域合作协议,进一步协调推动区域食品安全工作,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市政府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市食药安办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应急演练活动,各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近40次。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先后对多起重要热点舆情,开展核查督办和舆情应对。
(七)坚持齐抓共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认真落实市人大执法检查整改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七年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殷一璀主任及6位副主任亲自带队分五组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执法检查。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就食品安全开展专题询问。本市各相关部门围绕本次市人大执法检查的五个方面重点和执法检查活动反映的问题,同步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市政协还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题议政会,市委统战部委托各民主党派市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民主监督。市食药安办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相关意见建议以及“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采纳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将食品安全纳入社区共治。市社会工作党委加强社区党建引领,创新食品安全工作的社区共治机制,与各区进行食品安全社区共治市区联动项目签约;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参与食品安全共治,静安、徐汇等区推广楼宇商场食品安全自治管理形式。三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居(村)民自治管理。各区将食品安全纳入区、街镇、村(居)委会联勤联动网格化管理平台,重点加强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一站三员”建设,全市已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4万余人。各区均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等,开展食品安全巡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餐饮单位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食品安全ABC规范化管理”达标评估,已完成两轮1000家餐饮单位的达标评估,达标率85%。市质量技监局推动成立全国首家地方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出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质量安全实务丛书》,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调查和安全评价。五是加强公众科普教育。参加国务院食安办、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举办的“双安双创”成果展,上海展台受到好评。市食药安办与上海人民滑稽剧团合作,创作了大型滑稽戏《舌尖上的诱惑》,深入各区演出50多场,受到市民群众好评。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6个市级部门组织了30项主题日宣传活动,16个区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0余项,组织开展2017年度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已建成食品安全科普站13家,为市民百姓提供食品安全快检、咨询等服务。
表24 2017年上海市主要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活动项目 |
活动内容 |
食品安全 公益报时节目 |
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共22名领导和基层代表录制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公益报时节目,持续滚动播报6个月。 |
“舌尖上的安全” 直播节目 |
每周五在看看新闻网开展“舌尖上的安全” 视频直播执法检查节目,直播餐饮单位后厨现场监督执法情况,共播出41期。 |
食品安全知识 竞赛活动 |
举办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采用各区初赛、市级决赛的形式,历时四个月,线上、线下共计吸引了30万市民参与。 |
《新闻晨报》专版 |
共编发47期食品安全专版,每期发行量为60万份;举办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1万余名读者参与。 |
《食品与生活》 杂志专版 |
《食品与生活》杂志专版每月一期,月发行量8万份;开设“热点追踪” “法规解读” “监管动态” “互动平台” “百姓关注” “知识链接” “独家发布” “食话实说” “环球速递”等10个栏目,曝光各类不合格食品,发布监管动态,解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
东方网 食品药品安全频道 |
发布稿件527篇,内容涉及食药安全常识、科普辟谣、政策解读、人物专访、专家在线访谈、图解新闻、食药监动态等。 |
《人与健康》 宣传栏 |
每月推出一期食品安全宣传专版,覆盖全市3000余个社区。 |
东方明珠移动电视宣传项目 |
每天在全市公共交通、楼宇等3.2万个终端滚动播出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及科普知识,覆盖1800万户外人群。 |
《上海日报》专栏 |
每两周推出一个食品安全专栏,向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外籍人士推广宣传本地食品安全最新信息及动态。 |
滑稽戏 《舌尖上的诱惑》巡演 |
市食药安办与上海人民滑稽剧团合作制作大型滑稽戏《舌尖上的诱惑》,在全市各区进行了宣传演出,演出场次达到近50场。 |
上海市食品药品 科普站建设 |
在食品生产企业、菜场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共建成13家食品药品科普站,定期组织市民参观,科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
“六进”宣传活动 |
全市各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校园、机关、工地、企业的宣传活动,共计6千多场次,覆盖率达到90%。 |
公益短信宣传 |
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通过各大电信运营商向全市4000余万全网手机用户发送公益性宣传短信,700多个营业厅走字屏播放宣传信息。 |
制作宣传广告 |
在全市200多座公交站台、20条公交线路的55辆公交车身,以及延安高架道路全线和各区地面道路共设置2356对道旗,开展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
食品相关产品公益宣传片 |
制作食品相关产品公益宣传片,在主流媒体上视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连续2个月循环播放。 |
发放各类宣传品 |
制作张贴海报、标语、宣传手册、宣传材料等40万余份。制作包括“致上海市民的一封信”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单页,发放880万户家庭。 |
八、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
总体目标:2018年,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新监管方式,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现“四个提升”:一是在发挥食药安委综合协调作用、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明显提升,二是在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方面有明显提升,三是在对新业态实施精准监管、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方面有明显提升,四是在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解决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方面有明显提升。
年内,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市民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市民对本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主要任务:一是巩固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成效。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成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对本市创建工作验收评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药安委综合协调作用,推动本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提升。强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落实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落实进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监管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品牌建设,传承和发扬食品行业老字号、老品牌、老故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市场”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提升食品行业发展水平。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和明厨亮灶工程。三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和本市“无违创建”部署,深入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治理。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网络食品经营等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四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强化案件查办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强有力的震慑。五是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与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与自治共治。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妥善处置各类热点舆情。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